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2016年起肇庆居民医保费上调至120元年

2017-02-19 08:00:02 无忧保
12月21日讯: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直是市民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近年来,肇庆市不断完善医保制度,强化管理服务,让不少市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有效改善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明年,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将有所增加,在服务方面会有怎样的进步呢? 2016年,肇庆市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标准将由原来的70元年,提升到120元年。这项征缴标准的提高,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大家都想知道,为什么要多交50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转发了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2015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不得低于120元。 城乡居民保险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对医疗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对医疗费用的需求也逐年递增。为此,国家增加了财政的投入,2014年国家投入每位参保居民320元,2015年是380元,2016可能达到410元。 随着国家投入的递增,也要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2016年广州市个人征缴标准是167元,佛山市158元,江门市150元,清远云浮和肇庆都是120元。 记者了解到,增加的部分主要用来平衡医疗费用的增长,也提高了参保市民的待遇水平,2016年开始,该市居民城乡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将从7万提高至20万。同时,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会在2015年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使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标签:   居民医保医保费保费医保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