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5年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政策解读知识


12月17日讯:截至目前,我省已实现与西南地区的重庆、四川、贵州,泛珠区域的广西、海南、广州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同志就我省实施异地就医的范围、待遇、办理流程及相关事宜进行了解答。
(一)结算地区
本阶段的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我省将与西南地区的重庆、四川、贵州,泛珠区域的广西、海南、广州等省(区、市)开展合作,实现系统互联互通,费用即时结算。
(二)实施步骤
1.目前,我省与重庆市、广州市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工作已扩大到全省16个州市。
2.我省与西南地区、泛珠区域的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工作,将按照“分步实施”的步骤推进。2015年年内,实现昆明地区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到四川、海南、广西、贵州四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互联互通。
3、2016年内,上述省市的互联互通将逐步扩大到全省16个州市。
(三)异地就医的范围
根据《合作协议》,此次启动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范围为:
1.我省参保人在西南地区、泛珠区域等省(区、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2.西南地区、泛珠区域的参保人在云南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即时结算。
(四)异地就医的办理
我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办理西南地区、泛珠区域跨省异地就医:第一,退休后在西南地区、泛珠区域安置的参保人;第二,在职长期驻西南地区、泛珠区域工作的参保人;第三,符合转西南地区、泛珠区域异地住院条件的参保人;第四,其他符合办理到西南地区、泛珠区域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现行政策视参保人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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