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9.2万人次享受大病医保待遇


12月3日,提高保障水平、促进就业创业,是今年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十件民生实事”。进入年底,这两项工作做得怎么样?昨天,南京市人社局通报了建设情况。记者了解到,大病保险年初实施以来,截止到10月底,南京已经有1.5万人、9.2万人次享受待遇。居民基础养老金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同标,调整为每月310元。就业创业方面,前11个月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9.99万人,培育自主创业者1.47万人,带动就业11.55万人,预计年末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实施大病保险,9.2万人次享受待遇
王大爷(化名)今年67岁,是一名退休人员。近期因恶性肿瘤放化疗住院,医保范围内费用花了95.1万元,结算时医保基金支付了81.27万元。以前,他个人还需要支付13.83万元。但是实施大病保险之后,按照相关规定结算,他还同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8.46万元,个人实际支付降到5.37万元,个人支付部分比例降为5.64%,少花了8万多元。
去年底,南京市出台《关于开展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大病保险工作。职工医保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医保待遇基础上,个人自付超过2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报销,而且“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王韬介绍,他们还完善了相关程序和流程,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实时结算,同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这样不仅减少了大重病患者的医疗负担,也不需要他们来回跑了。”
记者了解到,截止到10月底,南京已经有15077人(92848人次)享受了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基金已经支付10388.41万元。除了大病保险的实施,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也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实行多缴多补的差别补贴政策。城乡居民养老金也在江苏率先实现了城乡同标,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都上调到了每月310元。
王韬介绍,南京还在大力推进全民参保。预计到今年底,全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五项险种累计参保人数将达到1435万人次,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事业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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