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2016年居民医保新政 5方面提高待遇水平


11月12日讯:近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市人社局等部门日前印发通知,决定从2016年起进一步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并对2015年度的大额费用实行三次报销。
据了解,居民中医药适宜技术报销比例将提高10个百分点,可为群众新增待遇约1000万元。2016年居民医保生育补助标准提高,为群众增加待遇约2300万元。而参保居民在村(站)级、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费用标准,由每人每年70元提高至80元,可为群众新增待遇3600万元。
在现行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各级医院报销比例将分别再提高2个百分点,此项改革可为群众增加待遇3400多万元。而五种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增加后,可为群众增加待遇2000万元。此外,有关部门还将对2015年度(仅限2015年)住院费用较高的参保居民进行三次报销。据测算,共计可为大病患者增加待遇7000万元。
2016年德州市5方面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一、提高生育补助标准
1.剖宫产补助标准由1000元提高至1800元.。2.顺产补助标准由800元提高至1000元。
二、提高中医药适宜技术报销比例
应用合规中药饮片、中医诊疗技术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提高10个百分点。
三、提高普通门诊待遇
在村(站)级、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费用标准,由每人每年70元提高至80元。
四、提高住院报销比例
1.在现行报销比例基础上,各级医院分别再提高2个百分点。
2.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85%提高到87%。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77%。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2%。
五、增加五种门诊特殊疾病病种
陈旧性心肌梗塞(包括心脏搭桥术后)、支架成形术后、肝炎活动期(甲型、戊型肝炎除外)、肾病综合征、自身免疫性疾病。
此外,对2015年度发生的大额医疗费进行第三次报销。
具体分段报销比例
1.1.2万元(含)至5万元部分按50%报销
2.5万元(含)至10万元部分按55%报销
3.10万元(含)至20万元部分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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