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办法落地


11月26日讯:深圳重疾补充保险将于12月1日起实现待遇赔付,目前参保人数已达300多万人次,深圳市人社局预计将有1000多人享受重疾补充保险理赔待遇,个人最高赔付可达10多万元。
对如何界定重疾补充保险待遇问题,深圳市人社局昨日进一步解释,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参保人按《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可享受两项待遇。对备受关注的重疾补充保险待遇理赔,深圳市人社局昨日公布详细指引,赔付从12月1日起办理。
深圳市人社局昨日提醒,参保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的,应当在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现金理赔,住院医疗费用应当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理赔。现金理赔自窗口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杂或特殊理赔情况的延期10个工作日。委托他人(未成年参保人的监护人除外)办理《药品目录》内药品使用登记或现金理赔的,请同时提交委托代理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药品目录》内药品使用登记以及现金理赔的社保经办网点(已设合署办公的平安保险窗口)名单、《药品目录》内药品相应指定专科医师名单、《申请表》、委托代理授权书等,参保人均可自行登录平安保险网址w w w .pingan.com .cn/sz20(登录后请点击“在职员工参保流程”,页面最下端显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或下载打印。《申请表》、委托代理授权书亦可在指定专科医师处领取。
待遇1现金赔付
1、参保人在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期间所有住院费用均已完成基本医保报销并达到待遇一理赔条件,平安保险将电话告知理赔事宜,参保人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现金赔付:
(1)在社保经办网点合署办公的平安保险窗口办理,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参保人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或存折;
未成年参保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赔付金额如需转账到监护人银行账户的,请同时提供监护人银行卡或存折、关系证明(未成年参保人出生证或户口本)。
(2)将前述窗口办理所需提交资料的电子照片发送到平安保险重疾补充保险理赔电子邮箱pub_paylxszfybx@ pingan.com .cn进行办理。
2、自2015年7月1日起未经基本医保报销的住院费用,请参保人先前往社保经办网点完成基本医保现金报销,报销单据显示达到待遇一理赔条件的,即可在社保经办网点合署办公的平安保险窗口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同步完成理赔申办手续:
①参保人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或存折;
②未成年参保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赔付金额如需转账到监护人银行账户的,请同时提供监护人银行卡或存折、关系证明(未成年参保人出生证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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