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丽水企业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费最新政策


6月23日讯:近日,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优惠政策,市本级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临时下浮医疗保险费政策。明确市本级符合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向且已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纳入本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临时下浮范围。
同时明确四类企业不纳入本次下浮范围:一是根据参保企业税务登记信息,参照省本级属于烟草加工和批发、电力生产和供应、石油化工、采矿、水泥、造纸、金融、房地产、电信等行业的各企业;二是经市、区经信部门确定已经停产、破产或者不能存活的企业以及“低小散”整治关停和明确要求关停的企业;三是2016年以来已经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四是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代建个人账户的企业。纳入本次下浮范围的企业按照单位缴费部分1个月额度的标准下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为缴费基数的5%。据初步统计,本次市本级符合下浮条件的企业有4793家,临时性下浮政策将可为企业减轻负担近900万元。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1
2
下一页
末页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