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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2016年度新农合缴费标准提高

2017-02-20 08:00:02 无忧保
11月19日讯:记者从市新农合管理中心获悉,淮北市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已经开始,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为每人120元。截至目前,各县、区、镇开展全覆盖宣传发动,并相继进入基金收缴和信息审核录入阶段。全部筹资工作至12月31日结束。 新农合基金筹集继续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方式。淮北市所有农村居民,包括外出打工、经商的农村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参合农民家庭内的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必须跟随家长一起参加新农合。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失地农民、长期居住在当地农村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农民以及农垦系统、农林渔场以及各类开发区、风景区中属于农业人口的居民,均可参加新农合。 据介绍,2016年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100元提高为120元,各级财政补助相应提高。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个人参合费用由民政部门代缴。此外,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由县(区)人民政府代缴全部新农合应由个人承担的参保资金。 近年来,淮北市新农合工作不断创新管理措施,完善规范制度,跨省结报、按病种付费、二代身份证替代IC卡、新农合“医讯通”和按床日付费等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切实减轻了广大参合农民的住院医疗负担。2015年,全市实际参合人数1330343人,参合人口占农业人口比例为108.77%。筹资标准提高至每人480元,个人缴费100元。1至9月份,全市共受益2157638人次,共补偿43499.64万元。 为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从2016年1月1日起,淮北市将执行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进一步适度提高实际补偿比例。按照新的补偿方案,在乡镇一级、县城一级二级、城市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三级医院以及被处罚的医院住院的起付线分别为不低于150元、400元、500元、700元和800元,政策性补偿比例分别为90%、85%、80%、75%和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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