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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2016医保新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医保互用共享


6月23日讯:昨天记者从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义乌市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型个人账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7月1日实施,义乌将在全省率先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庭成员互济共享。
义乌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家庭成员之间不允许互相利用医保就医,否则就是冒用他人医保卡,要进行违规处理。虽然2012年义乌就出台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拓展活化政策,允许使用近亲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缴纳参保费用等,但部分人员仍然积累了较多个人账户资金,保值增值功能较弱,使用途径单一,可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或无个人账户的职工家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仍需使用现金支付自负部分医疗费用。
义乌这次建立家庭型个人账户,就是为了让家庭成员之间医保互用行为合法化,提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绩效,使家庭中老人、病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均能共享职工医保个账权益。
截至目前,义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3万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累计结余为6.27亿元,其中余额在4000元以上的人数近3万人,这次家庭型个人账户政策出台后,按可授权人数测算,将惠及20余万参保居民。
义乌市医保处负责人介绍,政策执行后,预计当期可以释放个人账户基金2.3亿元,以后每年可释放个人账户当期结余基金近1亿元,既减少参保群众看病现金支出,提高职工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同时也将一定程度上降低家庭成员之间冒用他人社保卡就医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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