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四举措规范医疗保险基金管理


4月6日讯:瑞金市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
加强领导,提高对医疗保险重要性的认识。市政府切实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提高对医疗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一是制定和完善符合国家规定又与当地经济社会相适应的医疗保险政策;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医保政策深入落实到千家万户,实现医保全覆盖、政策惠民生;三是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严禁变相、变通执行相关政策。
加强体系建设,强化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和风险预警机制。一是加大医保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内部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内控体系建设,建立相互监督机制。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监督,在制度上确保经办业务的真实性和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安全性;二是加大外部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相关职能部门的定期监督机制。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营机构执行基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对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严厉查处违规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切实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保障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理顺医保管理体制,实行医保“一体化”管理。整合城乡医保经办管理资源,逐步实现统一制度规范、统一部门经办,统一信息管理,从源头上杜绝重复参保。同时逐步提高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从根本上解决保障水平不一致、信息资源不共享而造成的重复参保问题。
建立健全各项医保政策制度。一是加大参保人员、两定机构管理力度,保障医保政策的落实和医疗保险基金得到有效使用;二是提高监管水平、完善监管手段。建立健全医保资金管理机构与两定机构的衔接机制,实现医保管理系统与两定机构业务系统对接,对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做到全过程实时监控,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药品价格进行网上检查,对医药费用的报销、资金的结算做到心中有数。共同管好用好医疗保险基金,确保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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