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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2016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120元

2017-02-21 08:00:02 无忧保
11月13日讯: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已于近日拉开序幕。根据规定,我市2016年新农合筹资的基本原则是,在农民自愿参加的前提下,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参合,参合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由去年的90元提高至120元。 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120元 2015年,我市新农合个人缴纳费用为90元,同时规定从个人缴费90元中划出20元纳入统筹基金,用于提高慢性病及普通门诊费用补偿比例和一般诊疗费支付标准,个人账户打入70元。年度住院累计补偿封顶线不低于20万元,大病保险年度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今年,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我市参合人员个人缴费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市卫生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日前,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明确2016年度全省参合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120元。 随着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水平的逐步增长,结合历年基金结余情况,我市将进一步调整完善2016年度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统筹补偿政策,加强门诊与住院补偿方案的衔接,合理设置住院起付线或低费用段报销政策,适当提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和封顶线,适时扩大门诊费用报销范围,探索逐步将县级医疗机构部分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充分发挥门诊家庭账户和门诊统筹基金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到基层就诊。 外出务工农民可延长至春节前后缴费 同去年一样,凡是周口农村户口的居民,均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跟随家庭成员一起参加新农合。对户籍制度已经改革的地区,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同时,保持筹资群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全市集中筹资时间从2015年11月开始至12月底截止。市卫生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应及时办理参合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当年将不予办理。针对偶尔出现的因错过筹资时间而导致无法报销的情况,参合人员应注意所在县区卫生部门的通知,及时关注新农合筹资信息,及时缴纳。 此外,对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出生当年可以参合母亲身份,同样享受新农合补偿。为方便返乡务工人员缴费参合,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统一安排,可将外出务工人员的个人参合费用缴费时间延长至春节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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