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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2017年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确定

2017-02-21 08:00:02 无忧保
11月18日讯,日照市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含外市户籍人员),其中随学校按年度整体缴费的在校中小学生(含在托儿童)每人每年90元,在校大学生按照学制缴费,每人每年90元。此标准与去年缴费标准一致。 集中缴费期为9月1日至12月25日,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须补缴自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以来欠缴年度的个人缴费和各级财政补助金额。 《通知》强调,在集中缴费期各区县实际缴费参保率要达到96%,逐步探索复合式结算超支分担与参保覆盖率相结合的奖惩机制,把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纳入科学发展观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考核,严格奖惩,不折不扣地完成下达的居民医疗保险计划。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摸清底数,建立准确完整的居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严禁借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之机乱收费、搭车收费,防止加重人民群众负担。通过老人、留守儿童、在校学生以家庭整体参保的方式,着力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参保,尤其与外市交界的街道(乡镇)要加大工作力度,避免异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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