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017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调整


11月17日讯,日前,我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启动,缴费日期截至12月31日。市社保局提醒广大居民医保参保人,为避免影响享受2017年居民医保待遇,请务必在12月31日前缴费。
个人缴费标准明年起有所调整
根据《关于调整2017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17医疗年度缴费期起,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仍分为两档,一档标准维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300元;二档标准由每人每年14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60元,缴费档次由本人自愿选择。少年儿童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80元调整为100元。
每年缴费一次今年为明年缴费
居民医保按年度缴费,一般是当年缴费期缴纳下一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在缴费期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在下一年度按医疗年度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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