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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城乡居民医保“统一” 年底前按新政策缴费

2017-02-21 08:00:02 无忧保
11月17日讯,11月15日,记者从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获悉,我市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2016年9月1日起,按照统一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2017年1月1日起,按统一后的制度标准落实医保待遇。 据了解,统一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范围包括具有本市户籍、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同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地户籍、长期(一年以上)在承德居住的居民也可以参加承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 2 3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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