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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拟整合城乡医保统一门诊待遇政策

2017-02-21 08:00:02 无忧保
11月15日讯,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加快实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优先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对城乡差距较大、一步到位存在难度的整合项目,设置2年过渡期。 差额确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 《意见》提出,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应参保人员和新农合应参合人员。城乡居民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参保,在校学生以所在学校为单位参保,城乡困难群众按规定享受参保补偿政策。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医保。 采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以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低于现有标准为原则,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按照分担比例,将政府补助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 1 2 3 4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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