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江门医保药品目录新增30多种药品可报销


11月5日讯: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我市更新调整了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从今年10月起,我市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增加了氨麻美敏等30多种药品,使用这些新增药品,可用医保报销了。
据介绍,“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的通知》的要求,本次目录调整涉及药品30多种,主要为感冒药(如氨麻美敏)、高血压药(如硝苯地平缓释片)、糖尿病药(如重组甘精胰岛素)等部分常见用药,以及重组人干扰素α2b(假单胞菌)、抗肿瘤药物(如托泊替康)等专科用药,将其新增入门诊或住院医保用药范围,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
【社保知识】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是指保证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的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的药物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部分能力支付费用的药物,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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