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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医保改革新政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方案

2017-02-21 08:00:02 无忧保
11月11日讯,近日,江门出台了《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试行方案》(下称《方案》),通过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基金预算和安全监管制度,促进分级诊疗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实现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实施复合式结算、月度预付 根据《方案》,江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将实行总额控制,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近三年住院医疗费用情况和新一年度待遇支付费用总额测算情况,确定定点医疗机构一年的医疗费用总额,并将年度总额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定点医疗机构,由各定点医疗机构依据年度总额控制指标,做好年度医保基金使用计划,强化基金的使用管理。 各(区)市可根据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对住院医疗费用实施平均定额付费、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日限额付费等方式进行结算。同时,为了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资金的压力,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月度预付制度。 1 2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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