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特需医疗服务价格明年放开 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11月11日讯,北京公立医院三类医疗服务价格松绑新增项目将适时纳入医保
本市将为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进行“松绑”。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保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从2017年1月1日开始,特需医疗服务、新增医疗服务和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将执行医院自主定价。
三类放开定价项目
第一类
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此类服务将由医疗机构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的相对稳定。通知特别强调,特需医疗服务不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第二类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
此类服务指因为医学技术发展产生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未列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和本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范围,且符合国家及本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或准入政策,按规定履行完成相关法定程序的医疗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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