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宁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150元


11月08日讯,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缴费了。全市城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缴150元就可享受明年全年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待遇。
缴费标准:
2017年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
参保人员:
全市城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未成年人、成年人、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长住人员都可参保缴费。
在校学生:
高等院校学生、市属以上中专和技工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录入信息、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
其他居民:
以家庭为单位,由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组织参保、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学校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劳动局保障服务机构,按规定及时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2017年出生的新生儿:
父母可持新生儿入户手续或出生证明,到乡镇人社或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不缴纳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每位参保居民统一发放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由居民个人保管,在住院和门诊就医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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