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日前正式启动


11月2日讯:作为市总工会今年为职工办实事的重点项目,大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日前正式启动。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职工因病出院后,其符合条件的自负部分将按规定领取补助。此举意味着本市职工可得到更多的医疗保障援助,进一步缓解职工“看病难、看病贵”,从而减轻个人经济负担。
谁能参加? 城镇职工医保在职职工可参加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指由工会倡导组织,职工自愿参加,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保障的非营利性互助互济活动。对于职工如何参加医疗互助活动,该负责人称,凡大连市行政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均可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
怎么缴费? 职工医疗互助每人每月缴费6元
职工互助医疗资金由职工个人缴纳,也可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每人每月6元;市总工会为参加医疗互助的市直单位职工每人每月补助3元。缴费方式为年缴。对于“职工缴费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补助”的问题,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称,职工所在单位交款5个工作日后开始生效,一年内有效。
何时领取? 职工出院后可申请医保互助补助
职工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请在出院后15个工作日内,由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大连市职工医疗互助补助申请表》、经医院盖章的出院小结复印件、医院出具的住院费用结算单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的银行卡开户行及卡号,到市职工医疗互助中心办理补助申请。
报销比例怎么算?自负部分最高可报销80%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补助范围为:个人医疗费中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负部分(不含门槛费和全自费部分)。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按40%报销;10000元以内 (含10000元)的,按45%报销;20000元以内 (含20000元)的,按50%报销;30000元以内 (含30000元)的,按55%报销;50000元以内 (含50000元)的,按60%报销;50000元以上的,按80%报销。职工在外地就医,则相应补助比例下浮10%。
接受爱心赞助提高补助标准
日前召开的大连市职工医疗互助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市职工医疗互助管理委员会下设市职工医疗互助中心和市职工医疗互助资金监督审查委员会,专门负责职工医疗互助资金管理使用。
市总工会称,职工医疗互助作为社会公益性活动,欢迎社会有爱心的单位和个人赞助以充实互助资金,提高职工医疗互助补助标准。
相关问答
1、问:职工超过医疗互助有效期出院,补助金如何计算?
答:如果未参加下一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则按在本医疗互助有效期内的发生费用计算补助金,如果提供不了自负费用明细,则按医疗互助有效期内住院天数占住院总天数的比例计算补助金。
2、问:多次住院如何申请补助?
答:在医疗互助有效期内多次住院的,要一次一办。对集中办理的,仍按住院次数分次计算。职工参与方式请关注本报或致电市职工医疗互助中心电话82610127、826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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