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城乡居民医保并轨最新消息:新农合医保最高可报45万元


11月04日讯,近日,我省召开了全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16年10月底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制定出台城乡居民医保的具体实施办法;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每人每年统一缴费150元
城乡居民医保按自然年度缴费。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期。参保居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缴费的城乡居民,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不再区分缴费人群,2017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50元。参保缴费期截止后,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中途参保。年度中途参保居民(不包括新生儿),需全额缴纳包括政府补助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缴费到账之日起满90天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缴费期间和缴费后90天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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