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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保"三保合一"整合 5部门职责整合归并

2017-02-22 08:00:02 无忧保
11月03日讯,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将在本月底基本完成市级医疗保障管理局的机构整合、编制划转和人员到位等工作。这意味着我市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保合一”即将在本月底实现由市医保局统一管理。 省医改办日前下发通知:各设区市成立市医保局,该局业务工作受市政府直接领导;确保划转的相关职能按规定划入,编制、职数、人员按时到位。上述工作将于11月底前基本完成。 同时,各地组建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根据该中心新增的药品采购配送结算、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能,进一步组建、充实、完善市、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市、县(市、区)人社部门职工医保管理中心、卫计部门的新农合基金管理中心现有的人员、编制全部划入市医保中心,县级医保经办机构作为市医保中心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据了解,人社部门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生育保险管理职责,卫计部门的新农合管理职责、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职责,物价部门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职责,商务部门的药品配送职责等,将由市医保局进行整合归并、统筹管理。 1 2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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