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血病救命药纳入城镇医保报销


10月16日讯:今年3月18日,本报以《天价救命药,新农合报城镇医保不报》为题,报道治疗白血病的特效药“格列卫”价格昂贵,目前部分类型的疾病服用此药可列入新农合报销,但城镇医保尚未纳入其中。昨日,记者获悉,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相关文件,今后,此类药物城镇医保也可以报销啦,最高报销比例达85%!
政策|洛阳3家定点医院,最高报销比例达85%
根据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我市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门诊治疗实行单病种结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显示,为进一步方便洛阳市患者就医治疗,决定对洛阳市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门诊治疗试行单病种结算管理,此次支付范围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发生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品费用及相关检查费用试行单病种结算,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参保人员发生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退休人员85%、在职职工80%的比例支付,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参保居民80%的比例支付,不分甲乙类。
此外,还确定了洛阳市3家医院为慢粒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解放军第一五零中心医院。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可自愿选择一家就诊购药。
报销|年初到本月底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补报”
据了解,2015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的购药费用,确定为符合条件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凭医院、药店购药的发票等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2015年10月31日后的医药费用,参保患者在洛阳市慢粒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时,按规定的标准和流程结算医疗费用,参保患者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
办理流程
1 凡符合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到本人选定的慢粒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领取《洛阳市城镇医疗保险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门诊治疗申请表(初诊)》,并附一年之内的骨髓涂片细胞学检查、染色体分析报告(或PCR融合基因检测检查结果或FISH融合基因检测结果)及病历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章)等,由责任医师填写病情摘要并签字。
2 参保人员携带上述申报材料到慢粒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和相关科室办理确认手续。
3 慢粒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后,参保人员须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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