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确使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政策解读知识


10月15日讯:医疗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基金的安全性、可持续性和使用绩效直接关系每一位参保人员切身利益。职工医保制度从2001年全面实施以来,参保人员逐步增加,基金规模日益扩大,各项政策制度日益完善,待遇水平有大幅提高。但是,在职工医保基金使用方面也出现了一些违规甚至违法的情况不容忽视,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勾结,伪造住院医疗费用信息,骗取统筹基金;二是在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医疗机构要求患者在院外或门诊购买药品、耗材等,导致该报销的费用未报销,增加个人负担;三是个人账户(医保卡)使用方面,定点药店和参保人员合谋,使用医保卡违规购物、套现。这些情况违反了国家、省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有的甚至违反了《社会保险法》,不仅造成医保基金的损失,导致相关人员待遇受损,更是侵害了全体参保人员的利益。
为了保证基金的安全,保障全体参保人员正当的医保待遇,我们对职工医保基金的正确使用作如下介绍。
一、职工医保基金的分类和使用范围
职工医保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形成,包括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其中单位缴费形成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报销。个人账户基金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按比例划入组成,主要用于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和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等费用支付。
(一)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住院费用。住院费用中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和服务设置标准)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内,按照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住院只需支付应由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其余由医保中心和医院进行结算。
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州市级统筹管理。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由各州市自行制定,略有不同。
备注: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用完后,自动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住院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90%,最高可再报销25万元。
2、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费用。我省规定慢性病包括精神病、癫痫 、帕金森氏病、冠心病、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糖尿病、肝硬化、老年性前列腺增生IIº、IIIº、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活动性肺结核病、慢性活动性肝炎、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类风湿关节炎、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阿尔茨海默病、系统性硬化症、干燥综合症、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原发性青光眼、运动神经元病共26类。符合上述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在规定用药、诊疗范围内,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医疗费可由统筹基金报销80%左右。每年最高报销2000-5000元左右。
特殊病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新增)共计6类。门诊就医按照住院待遇享受统筹基金报销。
3、门诊特殊检查。我省规定了磁共振、CT、彩超等26项特殊检查项目,统筹基金报销70%,个人负担30%。
4、门诊急诊抢救。门诊急诊抢救(含120急救车)的医疗费按住院待遇报销。
(二)个人账户(医保卡)的使用范围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个人账户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这体现了个人账户建立的三个功能定位:一是个人账户基金明确归个人所有,由此鼓励职工缴费参保;二是由个人账户支付“小病”医疗费用,可以控制“小病”道德风险;三是希望个人账户基金有所积累,以减轻参保人老年时期的医疗负担。多年来,个人账户第一、第二个功能基本实现,但第三个功能发挥不足。因此,我省为了进一步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发挥个人账户解决门诊医疗负担的作用,从2009年开始,3次扩展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应该说我省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在全国来看都是比较宽泛的。目前,个人账户支付范围除了在医疗机构门诊支付规定医疗费用外,还扩展到以下六大类:
1、所有“国药准字号”药品(包括医保药品目录外药品)、全部单位或复方中药饮片及药材;
2、“卫消进字号”、“卫消准字号”、”“卫消字”、“卫消证字号”消毒用品;
3、“国食健字号”、“卫食健字号”保健品;
4、“食药监械(进)字号”、“食药监械(准)字号”、“食药监械(许)字号”医疗器械;
5、原来国家规定不予报销的相关诊疗项目:如一般诊查费、挂号费、疫苗注射、远程可视医疗服务项目、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近视眼矫形术、洁牙、具有治疗或预防作用的眼镜、义齿、义眼、义肢。
6、家庭账户功能。可以支付本人及直系亲属的以下费用:
(1)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缴费;
(3)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
(4)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5)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预防接种费。
其中,1-4项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物品参保人员可使用医保卡在定点零售药店或医院购买。第5项主要用于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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