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10月21日讯,从2017年1月起,我省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一。省卫计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
统一筹资政策困难人群减免
统一筹资政策,全省统一制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
对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差距较大的市(区),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过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计生特殊困难家庭、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三无”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参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减免个人缴费,减免部分由各市政府确定的相关部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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