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政策解读(2016年9月)知识


,一、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提供什么证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答:本人珠海社会保障卡(以下统称社保卡)。
二、参保人就医购药应到哪些机构?是否需要办理手续?
答: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管理,参保人应按规定到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一)参保人可到本市任一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无需办理签约选定手续。
(二)参保人需住院治疗,可到本市定点医院就医,无需办理签约选定手续。
(三)参保人普通门诊就医,应选定1家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统称门诊统筹定点机构)。
(四)享受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统称门诊病种)待遇的参保人门诊病种就医,应选定1-3家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其中至少1家为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五)已认定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统称“两病”)门诊病种的参保人,可自愿与其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所属三师团队签订“两病”管理服务协议,在该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就医;签定服务协议后,不再按门诊病种方式管理。
三、参保人凭什么资料办理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或门诊病种费用结算机构签约?在哪办理?
答:凭本人社保卡办理,办理地点:
(一)门诊统筹:在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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