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2016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调整 个人缴费水平不变


9月8日讯:9月7日下午,市人社局在新城区报业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政策调整后,参保居民应该注意的问题事项。
本次调整,个人缴费水平保持不变
近日,市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政策的通知》(徐财社〔2016〕97号),进一步提高财政补助水平,从2016年起,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财政补助水平从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5元,在财政补助每人每年提高45元的情况下,个人缴费水平保持不变。普通居民为每人每年180元,中小学生120元,在校大学生60元。人社部、财政部对于下一步居民医保筹资提出了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科学确定当地居民医保实际筹资标准,合理确定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分担比例,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在筹资中的比重。根据两部门的要求,以后年度我市将进一步提高财政补助水平,同时相应地稳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
同时,继续对困难群体个人缴费进行补助。符合《徐州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徐政规〔2011〕11号)文件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家庭成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全额补助。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由市、区两级财政按规定负担。
1
2
下一页
末页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