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09月28日讯,即日起,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交费了!昨日,记者从桥东区、桥西区医保所了解到,根据今年3月出台的《邢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辖区参保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一律为150元。在该《意见》(下文均简称)中,还对许多规定细节做了调整。
缴费标准每人150元
2017年度参保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一律为150元。目前的政策为: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等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在参保时全额缴纳费用,再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残疾部门申领财政补助。
辖区参保或续保人员持社保卡(无社保卡持邢台银行卡或存折)及相关资料,在户籍地社区办理“邢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扣代缴三方协议”签约手续。然后,到市区任意邢台银行网点缴费办理。
缴费时间为,从即日起到今年2016年11月30日。
《意见》增加了普通门诊和特殊慢性病的门诊报销
在《意见》中,增加了普通门诊个人账户,资金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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