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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医保定点药店新规:医保药品不得少于80%

2017-02-24 08:00:02 无忧保
09月23日讯,记者9月20日从江西省社保中心了解到,江西将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其中规定,医保定点药店经营医保药品数量不得少于药品总量的80%,同时营业时间内至少要有一名执业药师在岗。 据介绍,江西省将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药店的申请,医保定点药店需设置医疗保险专门服务区域,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能力,且需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执业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此外,江西省规定,医保定点药店经营的药品品种(不含中药饮片)不少于1000种,其中医保药品不少于药品总量的80%;药店内原则上不得摆放和兼营日用品、食品、化妆品等非医药类商品。 江西省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江西省将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已签约的定点医药机构,将建立常态化的解约退出机制。若医药机构存在年度考核不合格和涉及欺诈骗保行为,将被解除定点服务协议,且在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内不得重新申请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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