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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2016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申报

2017-02-24 08:00:02 无忧保
09月21日讯,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为保障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健康运行,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市医保中心将按照“供需平衡、择优选择、鼓励竞争、动态管理”的原则,分期分批开展医保定点工作。2016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申报开始,申报时间为9月20日至10月21日,申请材料报送地点为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6年申报定点的医药机构范围,其中医疗机构范围:市区(含贾汪区)、铜山区(限铜山办事处、新区办事处、茅村镇、利国镇)、沛县大屯矿区范围内符合区域设置规划,符合文件中要求的医疗机构评审标准,拟增加定点医疗机构50家。 零售药店范围:市区(含贾汪区)、铜山区(限铜山办事处、新区办事处、茅村镇、利国镇)、沛县大屯矿区范围内符合区域设置规划,符合文件中要求的零售药店评审标准,拟增加定点零售药店40家。 范围内符合评审标准的医药机构均可进行申报。自愿提供定点服务并符合申报范围的医药机构可自行对照资质条件进行自查,并按规程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按规程,市医保中心对新增的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评估结果2年内有效,符合准入标准但未签订《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经营期间如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市医保中心在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时按评分情况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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