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2016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


09月21日讯,近日,梧州市公布了《梧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下称《工作任务》)。
记者从《工作任务》中获悉,梧州市将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均个人缴费相应增加。
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体改科科长王盛凯介绍,2015年梧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为380元,今年增加了10.5%,达到人均420元,为此今年梧州市政府财政将增加支出1000多万元,目前补助标准已落实到位。
除此之外,梧州市将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建立“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购买了大病保险的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53%以上。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进一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结合实际合理地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负担。规范大病保险经办业务,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落实承办主体责任。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健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到2016年底,重点救助对象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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