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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居民个人2017年度医保缴费标准调整

2017-02-24 08:00:02 无忧保
09月20日讯,重庆市居民个人2017年度医保缴费标准调整: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我市居民医保? 1、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丨以下统称城乡居民); 2、在渝高校丨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丨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I以下统称大学生I; 3、2017年出生并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以下简称新生儿。 二、参加我市2017年居民医保的人员在什么时候缴费? 1、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为:2016年9月至^12月。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在、2017年9月30日前参保缴费。 2、大学生参加我市2016年9月一2017年8月二学年度居民医保,其缴费时间为2016年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 3、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缴费时间为其出生气之曰起90日内。 三、我市居民医保2017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1.城乡居民在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一档为每人每年14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350元;在2017年7月至9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一档为每人每年140元士财政补助标准,二档为每人每年350元十财政补助标准。 2、大学生参加2016年9月一2017年8月居民医保:一档为每人每学年”0元,二档为每人每学年280元。 3,新生儿在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一档为每人每年14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350元;在2017年7月至12月底期间参保缴费,或在2017年10月至12月出生90日内参保缴费的:一档为每人每年140元十财政补助标准,二档为每人每年350元十财政补助标准。 1 2 3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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