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统一缴费标准


8月24日讯:据铜陵新闻网报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铜陵市人社局承担一项省级民生工程,关系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根据有关政策规定,2017年,所有的城乡居民统一缴费标准,取消差别化缴费政策。
2016年8月16日,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9号)文件要求,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就调整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出台《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文件中明确全市取消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结构性缴费,所有参保人员(包括在校大、中、小学生)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铜政办〔2013〕22号)规定个人不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代缴的,按照150元/人的标准代缴。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传统意义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机构经办,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
医疗保险起源于西欧,可追溯到中世纪。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业所取代,出现了近代产业队伍。由于工作环境的恶劣,流行疾病、工伤事故的发生使工人要求相应的医疗照顾。可是他们的工资较低,个人难以支付医疗费用。于是许多地方的工人便自发地组织起来,筹集一部分资金,用于生病时的开支。但这种形式并不是很稳定,而且是小范围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很低。18世纪末19世纪初,民间保险在西欧发展起来,并成为国家筹集医疗经费的重要途径。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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