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保或将提高9%~15%
 
                             
                        
                        
                            
 
 
  8月23日讯:今年2月底,焦作市探索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在我省率先全面启动。 
  仅以参加新农合的困难群众患者为例,经新农合和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合规医疗费用在1.5万(含1.5万)以下的通过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报销比例可提高4个百分点;合规医疗费用在1.5万元以上的可提高9-15个百分点。
                             
  此制度实施半年来,成效究竟如何?连日来,记者在焦作多地采访发现,焦作市推出的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通过精准界定保障对象,推动大病补充保险与精准扶贫的有机结合,探索出一条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问题的新路子。 
  患者二次报销后又享受了“第三次”报销 
  焦作市中站区许衡街道办事处东王封村的靳克喜于1月至2月份住院治疗肺气肿。他说,这次住院治疗总费用41549.5元,合规医疗费用36664.01元,新农合报销15982.29元,大病保险报销772.69元。此外,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4854.51元,占合规医疗费用比例13.24%。 
  靳克喜女儿靳丽霞对记者说:父母常年多病,家庭生活很困难,每次给父母看病,压力都很大,有时候病了就先挺一挺,尽量不去医院。这次父亲因肺气肿住院,花了41549.5元,通过大病补充保险报销了4854.51元,这是过去没有的,我们全家人都很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怀,这真的是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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