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省区市医保“并轨”医保报销比例提高


8月18日讯:今年是我国整合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推进城乡医保“并轨”的关键年。目前,全国17个省区市(含兵团)已经在省级层面作出规划和部署,其中一些地方已全面并轨。
城乡医保并轨后,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是否提升?保障水平有何变化?重复参保问题能否破解?围绕有关焦点问题,记者展开追踪。
医保并轨进度明显不一
今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医保制度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记者梳理发现,全国32个省区市(含兵团)中,城乡医保并轨的进度明显不一。
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新疆建设兵团等9地,在国务院文件之前就已推进并轨,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今年上半年,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湖南、北京、广西等8省区市先后出台文件、部署整合城乡医保,其地市级统筹地区的实施意见正在酝酿,将赶在年底前公布。
记者从人社部获悉,以上17个地方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并轨,都将新农合的管理职能从卫生部门转到人社部门,有关机构、人员、信息系统等医保经办资源也整合到人社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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