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6职工医保降费:缴费率从8%调至7%


8月18日讯:本周二,广州市人社局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显示,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8%降低为7%。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国家部署要求,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降低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费率。其中并未涉及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调整要求。
实际上,记者梳理发现,一些地方的社保降费方案中不局限于降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其中包括上海、重庆等地也提出降低医疗保险费率的要求。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俊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国家提出降低企业负担,有条件的地方要降低社保费率,从全国养老保险的降费来看只是象征性下调,有些地方当期的养老基金已不够用,不可能再下调。一些地方着手降低医保费率比较正常。
全国多地社保降费延至医保
前段时间,张红在北京换了一份新工作,待遇达月薪万元的心理预期。但是,当她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后,情绪发生了一些变化。张红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月薪1万元看起来并不低。但扣完社保、公积金和个税后,实际到手工资只有7300元左右。可在另一方面,企业对张红的实际工资支出却超过了14000元。
近年来,社会保险费率高、企业负担重一直是社会热点话题,降低社保费率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在经历了2015年的关于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的费率调整之后,社保费率已经从41%降至39.25%。2016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研究通过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就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养老保险方面,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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