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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新生儿医保待遇常见问题

2017-02-26 08:00:01 无忧保
7月30日讯:如果你身边有“小伙伴”遇到这种情形,赶紧分享给他们吧。记住哦,要享受待遇,一定要在宝宝出生3个月内完成参保补缴手续。 1 新生儿医疗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具有中山市户籍。 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完成参保缴费手续,并补缴出生前1个月到办理参保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新生儿医疗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出生后3个月内完成入户 (中山市户籍)。 按规定参保缴费(补缴),制作社保卡。 从完成参保缴费之日起,可在市内定点医院直接刷社保卡,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如出院时仍未办理相关参保手续的,可以先行挂账,尽快完成前述流程。 3新生儿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最高支付限额 新生儿因病住院发生超过住院起付额标准部分的医保费用。 在2015社保年度,新生儿补缴后,最高支付限额为53770元(未满1年)。□具体比例 在市内一、二级定点医院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在市内三级定点医院住院的,1万元以下的医保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1万元以上部分的医保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转市外定点医院住院的,1万元以下的医保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8%,个人自付22%。1万元以上部分的医保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3%,个人自付17%。 住院起付额标准 一级医院,600元。 二级医院,800元。 三级医院,1000元。 市外定点医院,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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