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保新政策惠及4万多人


23日,青岛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松山参加网谈时介绍,医保新政运行半年,2192人享受了特药特材救助,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惠及4万多人,用药报销范围已达到2400余种。
今年是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开局之年,原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医保制度,纳入《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统一规范管理。青岛老百姓得到了哪些实惠是不少市民关心的问题。23日,在在线访谈中,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处长李松山介绍,《办法》规定,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统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三层保障享受待遇。参保人保障额度大幅提高,职工医保年最高保障额度达到90万元以上,比原来提高10万元;居民达到88万元以上,比原城镇居民医保提高10万元,比原新农合提高40-60万元。
截止到目前,大病救助制度尤其是特药特材救助已覆盖到农村范围,已经有2192人享受了特药特材救助,部分恶性肿瘤患者使用特药后,有效地延长了生命周期;罕见病患儿使用特效药后,获得了与正常儿童一样的成长机会;重大疾病患者(帕金森病)使用特材后,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已建立了覆盖城乡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惠及4万多人;扩大了报销目录范围,用药报销范围已达到2400余种;基层社区用药范围扩大20%;理顺了医疗服务价格及医保支付标准;统一了门诊大病病种范围,城乡居民可申报门诊大病病种达到54种;增加了灵活就业人员和参保居民的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有网友咨询,如果公司一直未给缴纳社会保险,且多年前已办理病退手续,根据现在的社保补缴政策,应该走什么流程?李松山答复,日前,我省下发了《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该政策7月1日起执行。待青岛市统一贯彻转发后,根据具体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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