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珠海居民和未成年人医保财政补贴提高


作为2015年珠海十大民生实事之首,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一直备受关注。记者获悉,7月1日起,居民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财政补贴将从每人每年340元提高至400元,位居全省前列。调整后,居民及未成年人住院平均报销比例将提高11个百分点,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将达85%。
昨日下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从2015年7月1日起,将居民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财政补贴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基础上人均提高37元。调整后,居民及未成年人住院平均报销比例将提高11%,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达85%。
财政投入增加2700万元
随着城乡居民医疗费用不断增长,医疗保险待遇也逐年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从政策启动时的每人每年100元,到2014年已达到每人每年340元,财政投入从2008年的5091万元,增加到2014年达到15300万元。另外,对享受低保、五保、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个人缴费全部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今年提标后,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投入将增加2700万元,总投入达到18000万元。
记者了解到,除财政补贴标准提高60元每人每年外,个人缴费也略有增加,在2014年的基础上人均增加37元,人均缴费达188元。其中,居民医保一般人群人均增加35元,达每人每年360元,居民医保特殊人群人均增加75元,达每人每年200元,未成年人人均增加30元,达每人每年130元。
一、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
据统计,2014年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占比约为82%,而市内三级医院仅6家。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的现象愈演愈烈。然而,近两年随着二级医院规模不断壮大,医疗服务水平也不断提高,根据分级诊疗要求,此次提高筹资标准后,新增基金收入将主要用于提高居民和未成年人住院待遇,且重点提高一、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将一级、二级住院报销比例统一至80%-90%。
此外,考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多数为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更应该减轻此类人群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为此政策规定年度内定点医疗机构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使用自费项目的总费用不得超过年度医疗总费用的5%。
6月25日为扣款日
市人社局提醒,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须在2015年6月25日前将费用存入其缴费的银行账户,以便扣缴。今年的个人缴费标准为:居民一般人群每人每年360元,居民特殊人群每人每年20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30元。扣缴工作将持续至2015年9月30日,如参保人因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在9月30日前仍未能成功扣缴新年度医保费的,2015年10月1日起将作停保处理,并从2015年8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此外,特殊人群中经济困难的农民和被征地农民也可选择按每人每年360元标准参保,并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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