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新政出台


12月30日讯,12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焦作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至此,焦作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正式出台。从2017年1月1日起,焦作市将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城乡居民可享更多实惠与便捷服务。
为何要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以前,我国有三大基本医保制度,分别是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弊端逐步显现,参保人员待遇不公的问题日益突出。医保制度的碎片化,还带来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设等一系列问题,由此也增加了政府的负担和管理成本。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焦作市将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两种医保制度并轨为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出台《焦作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实行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政策,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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