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陕贵3省实现新农合跨省结报 医保试点医疗机构47家


12月21日讯,19日,记者从四川省卫计委获悉:川陕贵3省新农合跨省结报今日开始正式实施,3省共推荐试点医疗机构47家,其中四川35家,陕西10家,贵州2家。3省确定新农合跨省结报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按各省跨省结报实施方案规定的标准执行。
为落实《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精神,让新农合跨省结报落到实处,在2016年11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辽宁、吉林、黑龙江、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八省份签署了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协议的基础上,12月13日,四川、陕西、贵州3省在成都举行了新农合跨省结报座谈会。来自3省份省、市级卫计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研讨了新农合跨省结报相关事宜,并达成以下意见:一是确定新农合跨结报试点市。四川省将广元、绵阳、雅安、内江、达州和攀枝花作为试点市,陕西省将宝鸡和咸阳确定为试点市,贵州省将遵义、铜仁、毕节确定为试点市。二是确定新农合跨省结报试点医疗机构。三是确定新农合跨省结报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按各省跨省结报实施方案规定的标准执行。四是确定新农合跨省结报流程。跨省住院患者出院结报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金额即可出院,新农合基金报销部分由医疗机构与就医地省级新农合结算中心之间进行结算,最后由省级新农合结算中心之间再进行清算。采用医疗机构所在省份新农合目录,执行患者参合地跨省结报报销方案。五是确定新农合跨省结报跨年度报销。跨年度出院患者按出院时间所在年度的政策结算,新一年度未参合患者只计算参合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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