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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17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调整

2017-03-01 08:00:02 无忧保
12月21日讯,20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2017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市社保局提醒,未参保居民务必抓紧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一旦错过缴费期,2017年度将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与去年缴费相比,2017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有所调整。根据规定:自2017医疗年度缴费期起,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仍分为两档,一档标准维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300元;二档标准由每人每年14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60元,缴费档次由本人自愿选择。少年儿童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80元调整为100元。 错过参保缴费期,是否还能补缴来享受医保待遇?据了解,居民逾期的不能补缴费用,只能推至下一年度参保。“济南市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一般每年的9-12月为缴费期,也就是说当年的参保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济南市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参保居民在规定的缴费期间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则视为自动弃保断缴。 1 2 3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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