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017年医保新政 亲属可共用历年结余资金


12月15日讯,宁波不少在职职工,身体都挺健康,医院去得少,每当一个医保年度结束时,都会发现,个人“历年账户”里还有好多钱,用不上。
而另一方面,爸妈年纪大了要配药,孩子还小经常上医院,医保账户里的钱不够用,怎么办?
今年6月底,浙江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省《通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使用范围扩大到可由近亲属共享使用。
这项政策我们宁波什么时候“落地”呢?12月12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以下简称《解读》),为市民答疑解惑。
根据《解读》,2017年1月1日起,宁波市职工医保历年个人账户将实现“家庭共济”。这意味着,可用个人账户上的医保历年结余资金,给近亲属看病买药了。不过历年个账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具体办法及实施时间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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