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保新规定:10项合规医疗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


12月12日讯,记者昨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实现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居民医保保障的公平性得到有效提升。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参加我省居民医保(含在校大学生)人员。现行的大学生省级调剂金制度平稳并入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将根据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动态调整。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参加我省居民医保(含在校大学生)人员。现行的大学生省级调剂金制度平稳并入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将根据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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