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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执行

2017-03-01 08:00:02 无忧保
12月09日讯,12月6日,记者从昭通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从元旦起,昭通市将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据了解,按照中央有关政策、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以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要求,早在2003年、2009年,昭通市分别启动实施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农合实行县区级统筹,参保居民484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参保居民17万人。这两项制度建立以来,覆盖面不断扩大,筹资标准逐年提高,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已建立起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保证住院和门诊大病为主的医疗保障制度。 特别是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5%以上,实际参保人数逾500万,政策范围内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达75%左右,有效降低了城乡参保居民因病致贫和返贫的风险,基本实现了全市各族人民“病有所医”的愿望,成为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但两项医保制度并列运行是当时特定历史时期的选择,而发展至今已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需要,弊端日益凸显,政府重复投入、居民重复参保、结算标准不一、报销不便、医保关系转接不畅,急需推进制度整合,促进社会公平,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 2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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