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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2017年居民医保缴费期限将至

2017-03-01 08:00:02 无忧保
12月09日讯,2017年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全面启动,现距离截止日期12月31日仅剩23天,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居民可携带有关材料至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理参保手续,不要错过缴费时间。 据了解,凡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70元。参保人在缴费期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在下一年度按医疗年度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城镇居民首次参保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1张,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农村居民可到户籍所在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各村统一收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晚报记者侯进) 1 2 3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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