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议简化医保报销程序 官方回复医保报销范围
                            
                        
                        
                             
  
  
  12月08日讯,近日,一名内蒙古网民在《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感谢内蒙古自治区将恶性肿瘤靶向药物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但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简化恶性肿瘤靶向药物的医保报销程序,为患者诊疗提供更多便利。 
  对此,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复表示,为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我厅2014年出台了《关于将恶性肿瘤靶向药物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可支付范围的通知》,通过谈判将白血病等8种疾病所治疗的13种靶向药物纳入城镇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达到65%以上,有效减轻了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后,农村牧区患者均可享受靶向药报销政策。全区各地参保患者购药后即可按相关规定结算,没有设定报销时间的规定。同时,为了方便自治区内患者就医购药,在靶向药政策启动之初就协商药企单位在自治区14个盟市共设立了223家定点医院和27家定点药店,确保患者就近购药。(实习生李一诺) 
  【网民留言】 
  您好!首先感谢白血病患者靶向药费报销政策的出台,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1、药费报销时间的规定给患者带来了较大的困难,购药量限制一个月的量,且规定必须在购药后2个月内申报报销,误差一天都被判误报,从而失去报销机会,只能自费,给患者身心造成伤害。2、报销比例:内蒙古境内和异地安置报销比例分别为70%和65%,略显不公平,经济负担较重。3、从内蒙去外地转院看病,限制在北京、上海、西安三个地方。诊疗程序简化更有利于患者的康复,无病不看医生,患病需关怀。望政策的出台应以患者的诊疗方便为首,请更多关注患者,谢谢!祝健康! 
  
                                
                                                    1
                                                2
                                                3
                                                4
                                        下一页
                                        末页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