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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大病保险新政策: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可享受50%-80%

2017-03-02 08:00:02 无忧保
12月05日讯,不仅城镇居民能享大病医保,从明年起,合肥城镇职工也将纳入参保范围。昨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获悉,合肥市人社局下发文件,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合肥市开展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工作,城镇职工个人无须另外缴费,可享受50%-80%的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缴纳城镇职工医保即可无须另外缴费 合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合肥已实现城镇居民的大病保险,为减轻参保职工患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将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明年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城镇职工大病保险。 参加大病保险是否需要另外缴费?这是很多参保人员比较关心的问题。合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凡参加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已按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医疗救助金的参保人员,均为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参保职工个人无需另外缴纳费用。 但需要提醒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待遇同时中断;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且恢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待遇同时恢复。 报销2万起超出部分可按50%-80%报销 1 2 下一页 末页

标签:   保险新政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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