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实施补充医疗保险 医保缴纳标准暂按20每人次


12月02日讯,从2017年1月1日起,青岛在全国率先实施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该款医保设计了3种补充医保模式: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补充医疗保险。全民补充医疗保险暂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缴纳,团体补充医保和个人补充医保属于自愿选择范围。
12月1日,青岛市发布《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从2017年1月1日起,青岛在全国率先实施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青岛市人社局局长纪敏介绍,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为基础,努力突破现行制度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其中全民补充医保覆盖全民,全市810万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人人可以享受补充医保待遇。企业团体补充医保和个人补充医保为自愿选择。
在个人缴费方面,2017年全体参保人暂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既体现个人义务又不加重缴费负担。不过,这个缴费义务不需要个人单独履行,而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增加的部分中划转,从居民医保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划转。
1
2
下一页
末页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