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新政:三类人员不需要缴费


11月29日讯,太原市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正在进行,12月20日截止。11月28日,市医保中心提醒,三类不需缴费的人员必须进行参保登记,未参保续保的人员应抓紧时间,在社区或街道办理。
据介绍,全市目前医疗保险参保续保人数已接近50万人,且仍在持续增长。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年总报销限额为47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年报销限额7万元,城镇居民大病医保年报销限额40万元。城镇居民大病医保如何报销?市医保中心相关人员介绍说,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先报销,报销不了的费用再由城镇居民大病医保报销。参保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住院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按照规定,我市城镇居民大病医保起付标准暂定为1万元,最高报销限额为40万元,包括医疗年度内二次补偿金额。医疗年度内首次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后,再次及多次住院的,居民大病医保起付线为零。2017年起,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人缴费由300元提高到330元,未成年人(大学生)缴费由60元提高到90元。
不过,重度残疾成年人、成年低收入人群(60岁以上低保人群)、重度残疾未成年人三类人员参保不缴费。但应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到社区、街道办或者学校,出示相关证件,参保登记后,即可享受相应的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