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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2017-03-02 08:00:02 无忧保
12月13日记者从乳山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心获悉,2012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自本月12日正式启动。2012年度缴费工作由乳山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统一移交给乳山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心负责。 13日上午,得知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开始缴费的消息后,不少居民早早来到所在居委会等候缴费。据了解,凡是具有乳山市城镇户口、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到2011年12月31日,年满18周岁,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30元;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享受低保或者身患1-2级重度残疾的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新参保居民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近期正面1寸彩照一张;低保对象要携带《山东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属重度残疾人员(1-2级),需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属政策性安置随迁人员的,要同时携带安置迁移手续;属新生儿童的,要同时携带出生证明。 据了解,凡住在农村、镇的城镇居民在镇社会保障所缴费;凡住在市区的城镇居民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缴费。规定缴费期限至2012年3月31日。超过规定期限缴费的,须到乳山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心办理,缴费3个月后才能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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